鄉郊代表選舉新指引 提名表格併擁護基本法聲明 五年內違誓失資格
【有線新聞】鄉郊代表選舉明年初舉行,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布新修訂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,列明參選人若5年內違反誓言等,會喪失獲提名及當選資格,同時將以往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確認書,與提名表格合併。
立法會較早前三讀通過鄉郊代表選舉修訂條例,列明任何人在選舉日前5年內被裁定為違反誓言,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、效忠特區的要求,即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的資格。
選管會在新修訂的鄉郊代表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加入有關條文,同時修改提名表格,列明參選人要擁護基本法、效忠特區,選管會主席馮驊:「有關聲明及法律責任已清楚加進提名表格,因此今次毋須另行簽署確認書另一文件,聲明本身都是有法律後果的文件,你說我簽署文件,我不看、我不知道,你們自己都可想像,如果他向法官這麼解釋,是否合理解釋呢?」選管會說相關法例中,已列明候選人的正負面清單,選舉主任會按法例裁定提名是否有效。
今次鄉郊代表選舉亦會跟隨立法會選舉的安排,包括引入關愛隊等,不過不會採用電子選民登記冊派票,馮驊:「經過早前立法會選舉的經驗,很多很偏遠地方訊號接收比較困難,所以我們現時不是說不做,我們首先叫民政事務總署找專家檢視如何提升接收,多數的投票站人數不多,所以我們覺得實質影響不會很大。」
新建議指引亦列明,除了傳媒、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等,鄉議局、有關鄉事委員會及原居民亦可查閱選民登記冊,選管會即日起就建議指引展開公眾諮詢,為期30日、至下月9日為止。